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实施要求与评估标准 |
责任落实或 牵头单位 (部门) |
主要评估方式 |
评估分值 |
|
优秀 (90%以上) |
良好 (80%—89%) |
合格 (70%—79%) |
不合格 (69%以下) |
|
A 制度建设 (20分) |
A1 组织领导 (7分) |
A1.1语言文字工作列入政府议事日程,2分。 |
政府办 |
①听取汇报;②查阅会议纪要、会议记录、政府和政府部门文件及其他可以作证的材料;③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
|
|
|
A1.2建立了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2分;由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1分。 |
政府办 |
|
|
|
|
|
A1.3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日常协调、成员单位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健全,条块管理职责明确,制度健全,2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A2 政策规划 (8分) |
A2.1把语言文字事业列入本地社会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规划,2分。 |
政府办 |
①听取汇报;②查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③查阅当地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④查阅评估指标要求的政府与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 |
|
|
|
|
|
A2.2制定了本地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明确,符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2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A2.3有关政府职能部门(语委成员单位)有推进本系统、本领域、本单位语言文字规范化具体措施和办法,2分。 |
语委各成员 单位 |
①查阅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③查阅当地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发展规划;④查阅评估指标要求的政府与政府部门的相关文件。 |
|
|
|
|
|
A2.4语委或语委办事机构有年度语言文字工作计划,阶段目标和任务明确,重点工作突出,措施具体,针对性强,2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A 制度建设 (20分) |
A3 督查机制 (5分) |
A3.1将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纳入政府绩效管理目标,有具体的考核项目和考核办法,1分。 |
政府办 |
①听取汇报;②查阅政府绩效管理或目标管理文件;③查阅反映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的文件和具体项目评分表;④查阅语委成员单位对语言文字工作开展督查检查的工作方案和督察检查报告; ⑤查阅政府或政府相关部门对组织和个人进行奖励或问责处罚的文件;⑥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
|
|
|
A3.2将城乡语言文字规范化情况纳入文明城市、文明乡镇考评指标,并在考评中具体落实,1分。 |
文明办 |
|
|
|
|
|
A3.3对语言文字社会应用督察检查经常化、常规化,督察检查标准明确,形成体系,有明确的执法主体,有明确的处理程序和问责办法,2分。 |
政府办 |
|
|
|
|
|
A3.4对为语言文字事业做出突出贡 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语言文字应用中出现严重失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组织和个人给予处罚并有具体体现,1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政府办 |
|
|
|
|
|
B 条件保障 (15分) |
B1 工作机构 (8分) |
B1.1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设立办事机构,办事机构独立设置,2分//与其他机构合署办公,1分;办事机构有适应工作需要的编制并实用于本办事机构的专职干部,2分。 |
机构编制 部门 人事管理 部门 语委 |
①查阅有关语委办事机构设置的文件和编制部门核准编制的批文;②查阅语委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及其他反映工作状况的材料;③查阅语委成员单位相关文件;④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
|
|
|
B1.2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事机构承办日常工作,切实履行统筹协调职能,做好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从具体工作项目和工作成效中得到体现,2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B1.3语委成员单位语言文字工作有分管领导、有责任部门和人员具体负责语言文字工作,2分。 |
语委成员 单位 |
|
|
|
|
|
B 条件保障 (15分) |
B2 经费保障 (7分) |
B2.1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纳入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年度预算并有效落实,5分。 |
财政局 教育局 |
查阅近三年年度经费预算或批拨经费的效力文件。 |
|
|
|
|
|
B2.2语言文字事业发展的经费投入逐年提高,2分。 |
财政局 教育局 |
|
|
|
|
|
C 宣传教育 (30分) |
C1 推普宣传 (10分) |
C1.1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宣传列入普法宣传教育计划,有目标、有措施、有验收,2分。 |
司法局 |
①听取汇报;②查阅当地普法教育阶段规划和年度计划、总结及普法考试试卷;③查阅本地推普宣传周活动计划、总结; |
|
|
|
|
|
C1.2精心组织每年一度的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活动由政府组织,主题鲜明,有具体实施方案,2分。 |
政府办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C1.3政府领导带头参加每年的推普宣传周活动,2分。 |
政府办 |
|
|
|
|
|
④查看推普宣传周活动宣传资料、音像资料及各类媒体报道、网页。⑤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C1.4推普宣传周活动社会参与面广,覆盖国家机关、文化传媒、教育机构、城乡社区等等,1分。 |
政府办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C1.5推普宣传周宣传氛围浓厚,有反映每年活动主题的宣传标语、宣传展板等宣传形式,有新闻媒体的公开报道,2分。 |
宣传部门 文广局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C1.6有语言文字网络宣传阵地,网站或网页内容丰富,1分。 |
教育局 |
|
|
|
|
|
C 宣传教育 (30分) |
C2 推广普及 (10分) |
C2.1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融入机关、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领域、行业管理,领域和行业主管部门有推进行业语言文字规范化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的具体措施,实际效果明显,2分。 |
语委成员 单位 |
①听取汇报;②查阅基层政府、语委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有关区域、领域和行业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的管理 文件;③查阅基层政府、语委成员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对区域、领域和行业进行检查的相关佐证材料;④实地查看或音像资料验看;⑤查阅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相关文件和过程材料;⑥查验相关统计数据;⑦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
|
|
|
C2.2把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纳入城乡管理,街办、乡镇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有推进辖区语言文字规范化并纳入文明单位创建内容的具体措施,实际效果明显,2分。 |
各街办 乡镇政府 |
|
|
|
|
|
C2.3城区主要街道、广场应设有3处以上固定性宣传标语牌,1分;城乡中小学均应设立永久性宣传标语牌,1分。 |
宣传部门 教育局 |
|
|
|
|
|
C2.4完成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工作,2分//已开展但未完成,1分//未开展,0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教育局 |
|
|
|
|
|
C2.5面向社会提供语言文字培训、测试、咨询服务,2分。 |
语委办事 机构 |
|
|
|
|
|
C 宣传教育 (30分) |
C3 文化传承 (10分) |
C3.1通过挖掘、宣讲、展示、竞赛、评比等形式搭建社会参与平台,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宣传部门有统一部署,语委成员单位有具体活动项目和实施方案,社会参与面广,2分。 |
宣传部门 语委办事 机构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开展相应活动的实施方案和过程材料;③查看诵写讲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的文本、音像资料;④查看开展活动的文本、音像资料和各类媒体的宣传报道;⑤查验获奖证书;⑥座谈和访谈、调查问卷。 |
|
|
|
|
|
C3.2发挥学校在传承中华经典文化中的示范作用,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将其有机融入教育教学和校园文化,3分。 |
教育局 |
|
|
|
|
|
C3.3机关、行业、社区等不同领域大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活动,将其有机融入单位、社区文化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3分。 |
语委成员 单位 各街办 乡镇政府 |
|
|
|
|
|
C3.4注重传统经典文化诵写讲资源的挖掘,有文本、音像读物用于记录、保存和展示、传播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2分。 |
文广局 |
|
|
|
|
|
D 发展水平 (35分) |
D1 国家机关 (6分) |
D1.1重视机关语言文字规范,对机关工作人员说普通话、用规范字有要求,有制度,1分。 |
政府办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受检单位相关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③查验普通话等级证书;④实地考察;⑤座谈和访谈;⑥问卷调查。 |
|
|
|
|
|
D1.2对应测试公务员开展了普通话测试,测试面达50%以上,达标率达80%以上,1分//测试面不达50%或达标率低于80%,0.5分//测试面不达25%或达标率低于60%,0分 |
政府办 |
|
|
|
|
|
D1.3普通话成为国家机关会议用语,成为面对媒体和公众的宣传用语,成为其他公务活动中的交际用语,成为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用语,1分//基本做到,0.5分。 |
政府办 |
|
|
|
|
|
D1.4机关公文用语用字规范,政府及其部门网站用语用字规范,宣传标语用语用字规范,各类公示用语用字规范,3分,每出现1例不规范用语用字(含标点符号、拼音)扣0.1分。用语用字错误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视情节扣1-2分。 |
政府办 |
|
|
|
|
|
D 发展水平 (35分) |
D2 教育机构 (9分) |
D2.1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依法管理校园用语用字,有制度、措施,1分。 |
教育局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受检单位相关工作计划、总结;③查看受检单位规章制度、教学计划;④查验普通话等级证书;⑤实地考查校园、查看音像资料;⑥座谈和访谈;⑦问卷调查。 |
|
|
|
|
|
D2.2发挥语文教学主渠道作用,学生普通话听说、规范汉字书写达到语文课程标准相关学段要求,2分。 |
教育局 |
|
|
|
|
|
D2.3注重学科渗透,校内校外融合,学校语言文字活动丰富, 1分。 |
教育局 |
|
|
|
|
|
D2.4适龄专任教师均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并达到规定等级,测试达标率达到100%,1分,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0.2分。 |
教育局 |
|
|
|
|
|
D2.5普通话、规范汉字成为学校教育教学基本用语用字,4分,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出现1例不使用普通话现象扣0.5分,教室板书、自编读物、学校公文、学校网站、各类公示用语用字(含标点符号、拼音)出现1例不规范用语用字扣0.1分。 |
教育局 |
|
|
|
|
|
D 发展水平 (35分) |
D3 文化传媒 (7分) |
D3.1主管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化要求列入广播电视、报刊、出版物等行业管理内容,要求明确,管理到位,有问责机制,有检查和改进措施,1分。 |
文广局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受检单位相关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③查验普通话等级证书;④实地考察;⑤座谈和访谈;⑥问卷调查。 |
|
|
|
|
|
D3.2广播电视播音员和节目主持人主持普通话水平均达到规定等级,达标率100%,2分;每下降10个百分点扣0.5分。 |
文广局 |
|
|
|
|
|
D3.3新闻出版、广电、文化机构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高,在语言文字社会宣传中发挥示范作用,4分。有声传媒除有规定可使用方言节目外应均应使用普通话,出现1例使用方言的节目扣2分;电视、报刊、出版物、传媒网站等用语用字规范,出现1例不规范用语用字扣0.2分,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扣2分;各类文化演出、展示活动宣传、海报、屏幕用语用字规范,出现1例不规范用语用字扣0.2分。 |
文广局 |
|
|
|
|
|
D 发展水平 (35分) |
D4 城市街区 (9分) |
D4.1街道办事处、城市综合管理、工商管理等部门切实依法履行语言文字管理职责,将语言文字管理纳入常规工作事项,2分。 |
城管局 工商局 各街办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受检单位相关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③实地考察;④座谈和访谈;⑤问卷调查。 |
|
|
|
|
|
D4.2名称牌、招牌、广告制作人员具备正确运用规范汉字的能力,1分。 |
工商局 |
|
|
|
|
|
D4.3公共服务行业各窗口单位普通话普及程度高,普通话为首问语和应该使用普通话的场合的基本服务用语,2分,发现1例应该使用普通话的场合的未使用普通话扣0.2分。 |
工商局 |
|
|
|
|
|
D4.4社会用语用字规范化程度高。各类宣传标语,街、巷牌,公共交通站名牌、公共设施标志牌、交通指示牌、名称牌、招牌、广告用语用字(含外语和拼音标识)符合有关标准,4分,每出现1例不规范用语用字或美术字、变体字有增减笔画或改换部件引起误解的现象,扣0.1分。 |
工商局 城管局 各街办 |
|
|
|
|
|
D 发展水平 (35分) |
D5 乡镇农村 (4分) |
D5.1乡镇政府积极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普及活动,有计划、有措施并有具体体现,1分。 |
乡镇政府 |
①听取汇报;②查看受检单位相关工作计划、总结、规章制度;③实地考察;④抽查乡镇政府公文等;⑤座谈和访谈;⑥问卷调查。 |
|
|
|
|
|
D5.2乡镇政府公务人员普通话水平达到三级以上水平,1分。 |
乡镇政府 |
|
|
|
|
|
D5.3社会用字基本规范,1分,各类宣传标语、名称牌、招牌、广告用语用字(含外语和拼音标识)出现不规范现象,每出现1例扣0.1分。 |
乡镇政府 |
|
|
|
|
|
D5.4多渠道开展农村青壮年或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普通话学习活动,1分。 |
人社局 |
|
|
|
|
|
F 特色成效 (加分因素,上限为8分) |
F1语言文字科研成果或作品获得国家级(国家文化部、教育部等部门组织的视为同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项;获得省级(省文化厅、教育厅等部门组织的视为同级)获得一、二、三等奖以上,加1.5分、1分、0.5分/项。 |
教育局 文广局 |
①验看获奖证书;②查阅开设相关课程的材料;③实地查看 |
|
|
|
|
|
F2中小学有全域推广的中华经典和优秀语言文化地方课程,加2分; |
教育局 |
|
|
|
|
|
F3师生参加国家教育部门(语委)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3分、2分、1分/项;参加省教育部门(语委)组织的语言文字竞赛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分别加1.5分、1分、0.5分/项。 |
教育局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