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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属学校:

  现将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教语用〔2017〕1号,以下简称《意见》)转发给你们,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附件2)《河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附件3),并提出如下具体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是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重要举措,是提升师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增强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重要手段,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开展达标校创建工作。

  二、明确职责。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和市属高校语言文字达标建设的指导和督导验收工作。要根据《意见》总体要求和本地实际制定达标校创建实施方案,并参照《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河南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河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制定达标评分细则。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执行。达标建设可以充分结合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等工作一并进行,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建设任务,省教育厅将对各地达标校建设工作进行抽查。

  各省属高等学校要根据《意见》总体要求和本校实际制定达标校创建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开展自查,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学校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各高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校建设在2020年前必须完成。

  厅直属学校根据相应的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制定达标创建实施方案并开展自查,在完成自查的基础上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达标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已取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称号的学校视为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学校。这些学校要进一步巩固成果,总结经验,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加强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经费保障,明确工作职责,分工协作推进,切实增强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努力提高师生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不断提升全省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水平。

  附件:1.教育部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2.河南省幼儿园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3.河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河南省教育厅

  2017年12月4日

 

 

 

 

 

 

 

附件1

 

教育部  国家语委关于进一步加强

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意见

 

教语用〔2017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党和国家的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及《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发挥学校在语言文字工作中的基础作用,现就进一步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认识

(一)学校是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阵地。学校是推广和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培养国民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增强国民文化自信的重点领域,使用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各级各类学校的法定义务,是学校依法办学的基本要求。学校教育教学是提高国民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的主要渠道。学校师生是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力量。扎实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切实发挥语言文字事业基础性、全局性作用的关键环节。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学校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说好普通话、用好规范字、提高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学校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基本内容。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的培养要从小抓起,良好的口语、书面语表达水平和语言综合运用能力,是国民综合素质的重要构成要素,在个人成长成才过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素质教育的必然要求,是强化学生能力培养的重要内容,是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坚实基础。学校做好语言文字工作,对学生掌握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综合素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

(三)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语言文字事业是文化软实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力量,与社会同发展、与时代共进步,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做好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充分发挥学校的人才培养及社会辐射作用,将语言文字工作从校园向社会延伸,提高全民尤其是农村、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生和青壮年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内在需求,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环节。

二、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主要目标

(一)总体目标。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总体目标是打造全社会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示范标杆,培养学生的“一种能力两种意识”。“一种能力”即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两种意识”即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

(二)教师目标。熟悉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普通话水平达标,汉字应用规范、书写优美,具有一定的朗诵水平和书法鉴赏能力,熟练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普遍具有自觉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与中华优秀文化的意识和自豪感。

(三)学生目标。普通话水平达标,口语表达清晰达意,交流顺畅;掌握相应学段应知应会的汉字和汉语拼音,具有与学段相适应的书面写作能力、朗读水平和书写能力,高校学生应具有一定的书法鉴赏能力;具有对中华优秀文化的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三、工作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完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加强队伍建设,在学校内涵建设和育人目标中明确语言文字工作要求,定位准确,目标明晰,措施到位。建立切实可行的工作制度和评价体系,相关要求贯穿于学校常规工作和主要环节,常抓不懈,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有序开展,取得实效。

(二)坚持学校语言文字工作与教育教学工作相互促进。各级各类学校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日常管理,列入科研项目的总体计划,把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列入培养目标的基本要求,作为教育教学的基本内容,将学生语文素养的培养融入到德育、智育、体育、美育、社会实践等各项教育活动及校园文化建设中。通过高标准的语言文字工作要求,促进学校管理水平的提升;通过加强语言文字能力培训,促进整体师资水平的提升;通过增强语言文字应用能力,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提升。

(三)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各地根据《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见附件)的要求,结合原有工作基础和本地区实际情况,制订适合各级各类学校的建设标准和评分细化方案,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高等学校应更加注重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的宣传推广,语言文字科学研究、工作方法和活动组织的创新实践;幼儿园应更加注重校园语言文字环境规范建设、教师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及应用能力的培养和建设,结合幼儿的学习特点,积极发展幼儿的倾听、理解和表达能力,民族地区双语幼儿园应注重为幼儿创设普通话交流的语言环境。有条件的地区,应在2020年前完成所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暂不具备条件的地区,可适当推迟达标时限,所有学校最迟应在2025年前完成达标建设工作,2020年前应完成一半以上。各地可在学校达标建设的基础上,开展各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

(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各级教育督导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在按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办法》开展督导工作时,要将学校作为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的重点领域,切实按照每5年一轮的频度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进行督导评估,确保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达标建设任务按时完成。

(五)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负有主管语言文字工作的职责,应有专门机构和人员专管或兼管语言文字工作。各级语言文字工作机构要主动协调教育行政部门内部的相关职能部门,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切实负起责任,共同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语言文字工作。

(六)健全经费保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语言文字管理部门要保障学校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合力,共同推动工作开展。

附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教育部  国家语委

2017年1月17日

 

 

 

国家中小学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    制度

建设

(25分)

1-1       工作机构

有语言文字工作机制,有校内部门分工负责制度。

5分

 

1-2       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校长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按照规定开设写字课和书法课。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10分

 

1-3       校园环境

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学校主页有语言文字工作宣传。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校内公文、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及相关要求,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

6分

 

1-4       经费保障

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分

 

2    能力

建设

(30分)

2-1       规范意识

教师熟悉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学生有自觉规范使用语言文字的意识;高年级学生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5分

 

 

2-2       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通过定期培训、综合培养等方式,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适应教育教学的新要求。教师普通话水平达标。

10分

 

2-3       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并达到课程标准的相应要求。学生能熟练规范地使用普通话;熟练掌握和使用应知应会的规范汉字和汉语拼音,书写规范。

15分

 

 

3    教育

教学

(25分)

3-1        教学活动

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教育教学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的用语、用字和书写规范。语文教师熟悉、掌握相关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培养方案,各学科教学中都重视学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培养和训练。语文课重视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和训练,有日常和定期的口语考核。

15分

 

 

3-2        文化传承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注重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革命传统教育教学,将爱父母、爱家乡、爱祖国的教育贯穿于各个教育环节。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写、讲等活动;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的表率;学生有相关兴趣小组或社团,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10分

 

 

4    宣传

普及

(10分)

4-1        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高年级学生基本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

4分

 

 

4-2       推广普及

每年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的宣传活动。积极发挥学校在家校互动中的重要作用和对社会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社会研究和实践,并通过小手拉大手等活动,为家长和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或培训服务。

6分

 

 

5    科学

发展

(10分)

5-1       科学研究

重视学生语言学习方法研究,有可以指导教育实践的研究成果。研究建立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重视并开展学生口语测试评价。积极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教学方法研究。

5分

 

 

5-2       创新实践

结合本地和本校实际情况及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 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自主研发语言文字校本课程、教材或教辅材料,取得良好的教育教学效果。

5分

 

 

说明: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其他等级要求由各地自行制定;2.指标1-3中,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指标2-2中,普通话达标率低于98%的此项不得分;4.各地可自行设定加分项目,总分不超过5分。

 

 

 

附件3

河南省高等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指导标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核要点

分值

 

1    制度

建设

(20分)

1-1       工作机构

有专门的语言文字工作机构,有专职工作人员。

5分

 

 

1-2       长效机制

语言文字工作有计划、有过程、有总结。学校领导熟悉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在学校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中有语言文字工作内容;在用语用字、学生培养、教育实践过程中有关于语言文字使用的规章制度,并有定期检查落实制度;在职务评聘、教育教学考核评价等制度中,有关于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应用情况的明确要求。建立奖惩机制,对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6分

 

 

1-3       校园环境

把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和校园文化建设,重视环境对学生语言文化素养的熏陶作用。普通话是学校的工作语言和基本交际语言。校内公文、各式文件、网站、宣传信息平台以及名称牌、指示牌、校风校训、标语、建筑物等用语用字符合规范,汉语拼音使用规范,外文使用符合标准、规范。校内有永久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标识或标语,有语言文字工作网站。

5分

 

 

1-4       经费保障

将语言文字工作经费列入学校年度预算。语言文字工作经费管理严格、使用规范、效益显著。

4分

 

2    能力

建设

(30分)

2-1       规范意识

教师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强,具有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学生有自觉使用规范语言文字的意识;有较强的中华文化和语言的自豪感。

5分

 

 

2-2       教师能力

将语言文字应用能力纳入教师培训方案,强调培训效果。重视教师语言文字基本功训练,提高教师语言文字应用能力和水平。教师自觉成为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表率。教师普通话水平、汉字应用水平达标。

7分

 

2-3       学生能力

学生培养目标中有明确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和应用能力的要求,并有相应的落实措施。学生重视口语交际能力培养和训练,普通话水平达到相应要求。师范类或语言类相关专业毕业生,普通话水平全部达到从业要求的等级。学校积极为学生提供普通话水平培训测试服务,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学生达到80%以上。

18分

 

 

3    教育

教学

(20分)

3-1        教学活动

教育教学活动中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教师在授课、教案、讲义、板书、课件、试卷、作业批改、论文指导等教育教学活动中用语、用字规范。重视语言文字类课程建设,师范类专业应把教师语言类课程作为必修课设置,逐步提高学生语言文化素养。

10分

 

 

3-2        文化传承

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体系,有中华经典诵读、书写等学生社团,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演讲等活动。学生对中华优秀文化有认同感、自豪感和自信心。

10分

 

 

4    宣传

普及

(15分)

4-1        法制宣传

将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列入学校普法宣传教育,网站、信息屏或宣传栏中有相关内容并定期更新。教职工熟悉掌握、学生了解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范标准。

5分

 

 

4-2       推广普及

组织推广普通话宣传周系列活动。承担语言文字、中华经典诵读等培训任务,发挥高校辐射作用,引领区域社会发展和文化建设。师生参加社会活动自觉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社会提供有关语言文字规范化的咨询服务。

10分

 

 

5    科学发展(15分)

5-1       科学研究

结合学科优势,开展语言文字本体、应用和信息化等方面研究,有科研成果。研究建立本校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评价体系,研发中华经典诵、写、讲教材。承担语言文字类科研项目,取得相应成果。承担语言文字类培训项目,开展培训课程体系建设研究。

8分

 

 

5-2       创新实践

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及本校办学特色,积极探索学校语言文字工作新途径、新方法。创造性地开展各种语言文化活动,形成品牌或传统,取得良好的社会效益。以各种形式积极主动向社会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中华优秀语言文化。

7分

 

 

说明: 1.满分为100分,7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及以上为良好,90分及以上为优秀;2.指标1-3中,如果学校名牌、公章等用字不规范的此项不得分;3.各学校可自行设定特色项目为加分项,总分不超过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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