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6日下午,旅游学院在双创中心310会议室召开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会,会议由党总支书记朱长明主持,全体教职工参会。
会上,朱长明领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必须把爱国主义教育作为永恒主题。”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深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实施,这部旨在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的法律,规定了爱国主义教育的主要内容,以法治方式推动和保障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对于振奋民族精神、凝聚人民力量,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同时要求全院教职工提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的认识,强化教育法治的意识,依法治教、依法办学、依法治院。
朱长明重点强调了在学生管理工作中培养法治思维的重要性,通过对高等学校教育纠纷处理与化解典型案例的深入解读,让大家更加清晰地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在实际工作中的应用。全院教职工要深刻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全面规范高等教育领域各种法律关系、保障和推动我国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重要作用,认识到学习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对于推进我国高等教育领域依法治教的重要意义。(撰稿/张春焕 摄影/张春焕)
编审/秦双飞 审核/池水婧 终审/朱长明